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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新竹市立竹光國民中學

新生入學資訊

115學年度班級總量限制學生入學作業規定(新增新生說明會資料)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詳細規定請參閱附件檔;包含有規定(內含重要日程),與學區劃分等。

一、重要日程摘錄:
115.02.26(四) 18:30辦理新生入學說明會
115.03.06(五)前 寄發新生具入學資格通知單
115.03.14(六)上午 辦理新生入學登記(資格審核)
115.03.23(一)公布新生錄取結果
115.03.30-04.08 新生報到 (建議網路報到)

115.05.30(六)新生入學測驗
 

 二、特別提醒:

1.   新生設籍於本學區,並且戶籍內包含一位直系親屬,即符合登記資格
2.   符合登記資格者提供合規定之居住文件,錄取順位屬於二~三順位(各種順位的意義請參閱附件),居住文件包含:

若為自有住宅者,應檢附設籍之房屋所有權狀115年房屋稅籍證明(因當年度稅單尚未取得,故稅單不可)

若房屋為租賃者,須提供經法院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證明,且租賃期限需涵蓋登記日至開學日(115年3月14~9月01日)。
3.   居住證明文件無論住宅自有還是租賃,登記者均需要是學生的直系尊親屬。
 

 

法院公證租賃契約方式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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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2-25|

{{ $t('FEZ005') }} 642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