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RIDXK123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超額比序項目及順序
1.總積分:均衡發展、多元學習表現及教育會考三項積分之總和。
2.均衡發展總積分。
3.扶助弱勢積分。
4.志願序位積分。(每5個志願序位一組,共可填25個志願)
5.多元學習表現總積分。
6.國中教育會考總積分:教育會考國、數、英、社、自等五科積分總和。
7.國中教育會考成績標示加總:
先比五科中A的加號總數(總數越多者優先錄取),
若仍相同,再比B的加號總數(總數越多者優先錄取)。
8.國中教育會考國文科積分。
9.國中教育會考數學科積分。
10.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積分。
11.國中教育會考社會科積分。
12.國中教育會考自然科積分。
13.國中教育會考寫作測驗級分。
14.國中教育會考國文科標示。
15.國中教育會考數學科標示。
16.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標示。
17.國中教育會考社會科標示。
18.國中教育會考自然科標示。
學生經前項規定比序,仍同分超額時,不予抽籤,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准以增加名額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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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2018-10-29
{{ $t('FEZ005') }} 970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