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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新竹市立竹光國民中學

公告訊息

114學年度班級總量限制學生入學作業規定 (今年新增1班,共13班)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詳細規定請參閱附件檔;包含有規定(內含重要日程),與學區劃分等。

一、重要日程摘錄:
114.02.20(四)辦理新生入學說明會
114.03.07(五)前 寄發新生具入學資格通知單
114.03.15(六)上午 辦理新生入學登記(資格審核)
114.03.24(一)公布新生錄取結果
114.03.31-04.08 完成新生入學報到 (網路或實體)

114.05.24(六)新生入學測驗
 

 二、特別提醒:
1.   若為自有住宅者,應檢附設籍之房屋所有權狀或114年房屋稅籍證明;若房屋為租賃者,須提供登記日前經法院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證明。
2.   居住證明文件無論住宅自有還是租賃,登記者均需要是學生的直系尊親屬。
3.   法院公證的租賃契約之租賃期限需涵蓋登記日至開學日(114年3月15~8月30日)。



{{ $t('FEZ003') }} 2025-02-03

{{ $t('FEZ014') }} 2025-03-05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2-03|

{{ $t('FEZ005') }} 87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