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學務處|
一、 財團法人新代教育基金會(以下簡稱本基金會)為服膺本基金會設立宗旨,協助本市中小學發展學校特色活動、提升弱勢學生多元能力,特訂定本辦法。
二、 依據新竹市政府114年10月9日府教社字第1140168071號函辦理。
三、 有意申請之學校、單位,請依旨揭辦法說明事項辦理。於114年11月12日前,至本基金會網站之計畫申請專區,填妥線上申請表,參與初審。
四、 為節能減碳並簡化學校申請程序,初審階段不需寄送任何紙本資料。(各校待初審結果公告之後,再依據審核結果寄送請款收據及結報表正本。)
五、 其他相關事項詳於附件辦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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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5-10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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