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3日臺教授青字第1140000455號函辦理。二、 旨揭計畫分為「個人組隊」及「推動單位」2項類別,「個人組隊」係指服務績優之青年志工團隊進行競賽,其成員年齡須為15至35歲,至少6人(含)組隊,得獎團隊依獎項頒發獎座、獎狀,最高可獲得新臺幣(以下同)5萬元獎金;另「推動單位」係指經政府立案之社會團體或法人,推動青年志願服務,提升服務品質有顯著效果者,得獎者頒發獎座、獎狀及獎金3萬元。三、 檢附計畫1份供參,請於相關網站公告周知,並鼓勵符合資格者踴躍參加,詳情請參考計畫網址,並至線上系統報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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