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
::: 新竹市立竹光國民中學

新生入學資訊

[規定]111學年度班級總量限制學生入學作業規定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詳細規定請參閱附件檔;包含有規定(內含重要日程),與學區劃分等。

一、重要日程摘錄:
111.02.24(四)辦理新生入學作業會
111.03.11(五)前 寄發新生具入學資格通知單

111.03.19(六)上午 辦理新生入學登記(資格審核)
111.03.30(三)公布新生錄取結果
111.04.09(六)完成新生入學報到 (網路報到或紙本繳件)、新生入學測驗

 

 二、特別提醒:依本年度新竹市政府函辦理
1.   若為自有住宅者,應檢附設籍之房屋所有權狀或110年房屋稅籍證明或房屋稅單;
        若房屋為租賃者,須提供登記日前經法院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證明。
2.   居住證明文件無論住宅自有還是租賃,
登記者均需要是學生的直系尊親屬。
3.   法院公證的租賃契約之租賃期限需涵蓋到登記日(111年3月19日)。

以上內容按中華民國110年12月14日府教學字第1100005664號函辦理公告。



{{ $t('FEZ003') }} 2022-01-25

{{ $t('FEZ004') }} 2022-04-08|

{{ $t('FEZ005') }} 1828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