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臨時人員
徵才機關: 新竹市立竹光國民中學
名額: 1
性別: 不拘
有效期間: 110/01/05~110/01/11
資格條件:
1.具工作服務熱忱、品行端正、無不良紀錄者,並能配合機關臨時交辦任務者。 2.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者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。 3.國中以上畢業,具有身心障礙手冊者。
工作項目:
1.校園花草澆水除草及施肥、修剪樹木工作。2.修繕學校修繕校內各項設備之簡易維修,如水電、門窗、課桌椅、各種用具。3、建築物室內外整潔(含地板、天花板、門窗等)、機具清潔、垃圾清理。4、定期巡查排水系統:如排水溝、頂樓排水孔。 5、保管或使用的物品清潔維護:如割草機等農具。 6、臨時交辦事項。7、總務處辦理各項活動時場地佈置。8、每日檢查自來水用量表。9、上級交辦事項。
工作地址:
新竹市立竹光國民中學(新竹市北區和平路1號)
1. 請檢具臨時人員甄選履歷表(請至本校人事宣導區下載)、國民身分證、學經歷證件、身心障礙者手冊等影本各1份,於民國110年1月11日前掛號(以郵戳為憑)逕寄:「 300 新竹市北區和平路1號 新竹市立竹光國民中學人事室 」收,請於信封上註明「應徵臨時人員」職務或親持至本校辦理,逾期者不受理報名。 2. 待遇:月支25,700元。 3. 工作期間:自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。 4. 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,擇優另行通知面試,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,恕不另行通知,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。 5. 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,列冊候用,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,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,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、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。 6. 聯絡電話: (03)5246683分機652蔡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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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2021-01-05
{{ $t('FEZ014') }} 2021-01-1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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