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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新竹市立竹光國民中學

人事研習相關公告

[規定]110學年度班級總量限制學生入學作業規定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詳細規定請參閱附件檔;包含有規定(內含重要日程),與學區劃分等。

一、重要日程摘錄:
110.03.04(四)前寄發新生入學作業說明資料
110.03.12(五)前寄發新生具入學資格通知單

110.03.20(六)上午辦理新生入學登記(資格審核)
110.03.31(三)公布新生錄取結果
110.04.10(六)前完成新生入學報到-網路報到為主

110.04.10(六)上午新生入學測驗 

 二、特別提醒:依本年度新竹市政府函辦理
1.   若為自有住宅者,應檢附設籍之房屋所有權狀或109年房屋稅籍證明或房屋稅單;
        若房屋為租賃者,須提供登記日前經法院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證明。
2.   居住證明文件無論住宅自有還是租賃,
登記者均需要是學生的直系尊親屬
3.   法院公證的租賃契約之租賃期限需涵蓋到登記日(110年3月20日)。

以上內容按中華民國110年1月29日府教學字第11000289133號函辦理公告。



{{ $t('FEZ003') }} 2021-01-31

{{ $t('FEZ004') }} 2023-12-05|

{{ $t('FEZ005') }} 1024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