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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新竹市立竹光國民中學

人事研習相關公告

中秋節將屆,請加強宣導「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」並落實報備與登錄
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
一、 依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辦理。
二、 中秋節將屆,請確實遵守「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」(下稱本規範),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,除有本規範第4點但書各款情形外,應予拒絕或退還,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;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飲宴應酬,除有本規範第7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,不得參加,且於例外因公務禮儀、民俗節慶公開舉辦之活動等情形,應依第10點規定,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後始得參加;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,亦應落實本規範第11點規定,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,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。
三、 請同仁多加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「e 等公務園+學習平臺」(https://elearn.hrd.gov.tw/mooc/index.php)等教學資源,學習廉政倫理相關課程,以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規之認知。


{{ $t('FEZ003') }} 2023-09-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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