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新竹市立竹光國民中學114學年度第一學期第4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
一次公告分次招考(7/28公告、8/4開始招考)
一、依據:「教師法」、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、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」、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、「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」、「新竹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」等有關規定辦理。
二、甄選領域、科別、名額、聘期、缺別及試教範圍對照表:
編號 | 領域 | 科別 | 代理 名額 | 聘期/缺別 | 試教範圍(自行擇一) |
1 | 語文 | 國文 | 2 | 實缺 自114.08.01起至115.07.31 | 康軒版七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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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數學 | 數學 | 1 | 借調缺(市府核定中) 自114.08.01起至115.07.31 | 1. 七年級的比與比例式 2. 八年級的線型函數 3. 八年級十字交乘 |
3 | 科技 | 資訊科技 | 1 | 實缺 自114.08.01起至115.07.31 | 1. 演算法流程結構 2. Scratch程式實作 3. 資料處理與分析 |
4 | 特教 | 特教 | 1 | 產假及育嬰留職停薪缺 (一學期) 自114.08.01起至115.01.31 | 翰林八年級上學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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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
如市府另行規定聘期起迄,則以市府規定為準修正之。 |
三、簡章公告時間、方式及地點:
114年7月28日(星期一)起公告於下列網站:
新竹市教師甄選公告(https://www.hc.edu.tw/job/)。
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https://personnel.k12ea.gov.tw/tsn/job/jobLst.aspx?f=FUN201003111516523V5)
四、報名資格:
(一)基本條件: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。
(二) 若持國外學歷者(大學、碩士、博士等各階段之證書)應另附中文翻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。
(三)資格條件(須符合下條件之一):本次甄選簡章,一次公告分次招考。
倘該次招考甄選未通過、無人報名或甄選未足額,續辦下次招考,並公告尚餘缺額。
倘該次招考已足額甄選,將於網站公告不辦理下次招考。
第1次招考 資格條件 | 因為本梯次缺額已在第三梯次一至三招已全數公告招考,所以此次一招資格條件為: 依教育部訂定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3條規定: 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 或 2.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 或 3.大學以上畢業者。(持國外學歷者應附中文翻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) |
第2次招考 資格條件 | 同上 |
第3次招考 資格條件 | 同上 |
(三)排除條件: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,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甄試錄取後發現,應予解聘。
1.觸犯【教師法】第十四條及【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】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三條各款情事者。
2.曾以不適任教師資遣、終止聘約或退休者。
3.基本條件及資格條件證件不實者。
報名日期、方式、費用:
本次甄選簡章,一次公告分次招考:第一次招考錄取公告後,所遺缺額請考生自行查閱。
網路報名期限: 請考生務必先行於網路上填寫資料(並勾選欲參加之招考次別,可重複勾選),建議用chrome瀏覽器報名,報名網址: https://reurl.cc/Lmoy0K
第1次招考報名 | 即日起至114年8月01日(五) 中午12:00 (逾時不候)。 |
第2次招考報名 | 即日起至114年8月05日(二) 中午12:00 (逾時不候)。 |
第3次招考報名 | 即日起至114年8月07日(四) 中午12:00 (逾時不候)。 |
各次招考皆需完成網路報名,方可進行招考當日之現場資格審查。
報名資格現場審查: 考前一天14:00過後請見本校網站最新消息。
(五)本次甄選免收報名費。
六、報名資格審查:
(一)請於表定時間報到、繳驗證件,查驗完成後始得參加本次甄試,逾時不候。
(二)資料審查:請填妥並攜帶下列表件或證件(請將下列資料備妥並依序用迴紋針別好)。
1.請填妥並攜帶下列資料:
(1)「報名表(附照片)」(附件一)。
(2)「自傳」(附件二)。
(3)「切結書」(附件三)。
(4)「准考證」(附件四)。
2.繳交本人最近二吋脫帽半身照片一式二張。(請分別黏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上)。
3.繳驗證件:(請準備正、影本各乙份,影本學校留存,正本驗畢退還。)
(1)國民身份證/影本(附件五)。
(2)合格教師證書或實習教師證或中等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及格證明/影本(如及格成績單) (附件六)。
(3)學歷證件(如係持國外學歷證件者,需有駐外單位驗證章)、教育學分證明書、專門科目學分證明書/影本(附件七)。
(4)身心障礙手冊(無則免附)。
4.所有文件請自行準備,本校不提供列印或影印服務。
七、甄選方式:
(一)採用試教、教學提問及口試方式辦理。
(二)試教、教學提問及口試在同一試場接續進行,應考時間共20分鐘。分配如下:
1.試教:進行10分鐘教學演示。
2.教學提問:5分鐘。
3.口試:5分鐘,以面談方式辦理,內容範圍包括:教育理念、課程教學、
(三)班級經營、儀表態度、表達能力、品德修養、行政服務……等。
(四)甄選序號如報名序號,遇缺往前遞補。應試當天發放應試時間。
八、成績計算:
(一)成績=【試教+教學提問】×50%+【口試分數】×50%
(二)依成績高低提請本校教師遴選委員會審查後,再提請校長予以擇優聘任並冊列候用人員;成績未達錄取標準80分者,得從缺。
(三) 成績相同時,優先考量錄取具身心障礙手冊人員。
九、甄選時間、地點及結果公告:
(一)甄選時間:
第1次招考 | 114年8月4日(一) | 考前一天14:00過後請見本校網站最新消息 |
第2次招考 | 114年8月6日(三) | 考前一天14:00過後請見本校網站最新消息 |
第3次招考 | 114年8月8日(五) | 考前一天14:00過後請見本校網站最新消息 |
(二)甄選地點:新竹市立竹光國民中學。
(三)錄取公告: 於甄選日當天22時前公佈於本校網站。
十、成績複查:
成績複查請依下列時間親至本校教務處辦理。
第1次招考 | 114年8月05日(二) | 8:00至9:00。 |
第2次招考 | 114年8月07日(四) | 8:00至9:00。 |
第3次招考 | 114年8月11日(一) | 8:00至9:00。 |
十一、錄取人員報到:
錄取教師請依下列時間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,逾期以棄權論,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報到後職務由本校安排,不得異議。
請正取教師於下列時間帶著相關文件(身分證、教師證書、最高學歷證書)至本校人事室報到。
第1次招考 | 114年8月05日(二) | 9:00 (10:30公告二招缺額) |
第2次招考 | 114年8月07日(四) | 9:00 (10:30公告三招缺額) |
第3次招考 | 114年8月11日(一) | 9:00 |
十二、甄選日期如遇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,經新竹市政府發布停止上班時則延後辦理,順延日以本校網頁公告日為準,不另通知。
十四、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,並陳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十五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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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2025-07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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