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詳細規定請參閱附件檔;包含有規定(內含重要日程),與學區劃分等。
一、重要日程摘錄:
114.02.20(四)辦理新生入學說明會
114.03.07(五)前 寄發新生具入學資格通知單
114.03.15(六)上午 辦理新生入學登記(資格審核)
114.03.24(一)公布新生錄取結果
114.03.31-04.08 完成新生入學報到 (網路或實體)
114.05.24(六)新生入學測驗
二、特別提醒:
1. 若為自有住宅者,應檢附設籍之房屋所有權狀或114年房屋稅籍證明;若房屋為租賃者,須提供登記日前經法院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證明。
2. 居住證明文件無論住宅自有還是租賃,登記者均需要是學生的直系尊親屬。
3. 法院公證的租賃契約之租賃期限需涵蓋登記日至開學日(114年3月15~8月30日)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2025-02-03
{{ $t('FEZ014') }} 2025-03-05|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2-03|
{{ $t('FEZ005') }} 88|